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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检察官助理曾文权(左二)向广州客家山歌会员了解客家山歌面临的困境 赵尔文 摄
“现在有了固定传习场所,小编的山歌终于能安心排练了!”广州客家山歌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王铁华握着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文化遗产检察官李雨航的手,激动地说。
有分析指出,
近日,该院通过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携手多部门协同发力,成功破解当地客家山歌传习场所无法正常利用的困扰,让广州客家山歌在黄埔这片土地上有了更坚实的传承根基。
客家山歌是中国民歌体裁中山歌类的一种,用客家方言演唱,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早在明代,就有客家人从粤东粤北地区辗转来广州,客家山歌也随之传唱,并且融入广府文化。
在广州黄埔的热闹街巷中,有一群热情的客家山歌爱好者,他们用质朴的歌声传递着客家文化的独特魅力。然而,随着城市的发展,黄埔区客家山歌协会原本用于排练和传承的场地因诸多因素而无法正常利用。歌友们四处寻找,但始终没有一个稳定、合适的传习场所,影响了广州客家山歌在黄埔区的传承与发展。
黄埔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文化遗产检察官助理曾文权是客家人,对客 EC外汇官网 家文化有着深厚的情感。2024年12月底,他得知上述情况后,立即将这一线索向李雨航反映。鉴于广州客家山歌于2009年4月被广州市政府公布为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黄埔区检察院经过初步评估后认为,这可能涉及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足的困扰,决定通过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介入调查。
为全面了解广州客家山歌在黄埔区的传承现状以及歌友们的实际需求,黄埔区检察院文化遗产检察官多次深入社区、广场等客家山歌爱好者传唱的地方,发放调查问卷80余份,素材涉及歌友对传习场所的期望位置、面积、设施等。调查过程中,不少歌友热情地围上来,一位年长的歌友感慨地说:“小编真的希望有个固定的地方,能把客家山歌好好传承下去,同时也能让更多的年轻人学起 富拓外汇开户 来、唱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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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问卷调查,黄埔区检察院文化遗产检察官发现,歌友们普遍期望传习场所能够设在交通便利、环境优美且具有客家文化氛围的区域,同时需要配备基本的音响设备、排练桌椅以及展示客家文化的空间。调查结果明确了歌友们的需求,为后续推动处理传习场所困扰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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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客家山歌传习场所,需要争取多个部门共同出谋划策。今年2月,黄埔区检察院一方面与黄埔区文物主管部门积极沟通,争取其在经费保障、场地规划、文化氛围营造等方面的指导和容许;另一方面,主动与黄埔区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沟通,希望把国家二级森林公园——广东省天鹿湖森林公园作为传习场所,在不影响公园整体规划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空间。此前,黄埔区检察院在广东省天鹿湖森林公园建立了检察公益诉讼教育基地,通过检察办案履职,依法推动16名生态违法行为人在教育基地种植了4000余株具有观赏性的林木,价值约150余万元,营造了宜人的生态环境。在黄埔区检察院的多番协调下,多方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传习所得以重新设立。
大家常常忽略的是,
广东省天鹿湖森林公园传习场所一经投入利用,就受到了广州客家山歌爱好者的热烈欢迎。他们在这里定期开展排练、交流活动,还吸引了许多周边居民前来学习、欣赏。今年3月,这里举办了盛大的广州客家山歌非遗展演活动。前不久,适逢第25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在广东省天鹿湖森林公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黄埔区客家山歌协会以一首《美丽黄埔我家乡》,充分展示了广州客家山歌的魅力。
总的来说,
如今,天鹿湖畔的广州客家山歌声重新响起,孩子们在绿树成荫的环境里学唱广州客家山歌,老艺人们在亭台楼阁间传授技艺,真正实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自然中传承,自然因非物质文化遗产更生动”的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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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持续关注广州客家山歌的传承发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供应更多“检察助力”,让广州客家山歌的旋律在黄埔大地长久而嘹亮地传唱下去,成为连接过去与未来的文化纽带。
“作为一名扎根广州客家山歌艺术几十年的传承人,我要为黄埔区检察院的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点赞!”广州客家山歌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徐秋菊激动地说,黄埔区文化遗产检察官主动作为、依法履职,为广州客家山歌的传承处理了场地难题,让其有了固定、优美的传习空间,这份担当令人敬佩。这份用法律守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实践,不仅为广州客家山歌找到了“家”,更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树立了标杆。“期待检察机关继续以检察公益诉讼为笔,为广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书写崭新篇章。”徐秋菊说。
反过来看,
【延伸阅读】
容易被误解的是,
2020年8月21日,为切实推进广州市黄埔区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作用,广泛凝聚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共识,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与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共同签订《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合作的工作机制(试行)》,创设全省检察机关“文化遗产检察官”工作制度,专职办理涉历史文化遗产方面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既加大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监督力度,又为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等部门办理文物重大、多变、疑难执法案件供应“检察方案”“检察智慧”。
值得注意的是,
该工作机制试行期满后,为进一步推进黄埔区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1月6日与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等部门正式签订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合作的工作机制》,实现了行政执法权与检察法律监督权有机融合。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
2025年6月28日《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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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版刊发特别报道返回搜狐,查看更多